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,提高党员队伍质量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,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“五星联创”工程的有关部署和党员分类管理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进一步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总体要求
1.细化管理标准。各党委(党总支)要在“四类八个群体”的基础管理指标、发挥作用指标的基础上,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细化管理指标体系、搭建发挥作用平台、提出扣分项和加分项及分值(格式见附件1)。在学生党员中推行积分量化管理办法,积极探索教职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具体措施。
2.做好日常表现纪实。各基层党支部、党小组要安排专人做好党员日常表现纪实(格式见附件2),要注意把握党员课上课下、会上会后思想政治表现,要如实记录党员缺席“三会一课”、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、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、不落实党组织决议等情况,要及时掌握党员“双认领”“双服务”工作进展、帮扶生活学习困难学生等情况,作为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和年底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。
二、积分内容
党员积分由政治标准指标、基础管理指标、发挥作用指标和一票否决条款四部分构成。总分为100分,其中基础管理指标占60分,发挥作用指标占40分。政治标准指标是“合格党员”的底线要求,如达不到标准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,具体指导性内容详见附件1。
党员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、违反法律法规、参加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、信仰宗教或者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,年度积分为零,并根据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。
各党委(党总支)要对照上述积分内容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根据不同类别党员特点,进一步细化量化,分类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具体标准及扣分细则(格式见附件1)。
三、方法步骤
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,工作中要积极搭建平台,设计积分项目,引导党员主动作为、发挥作用。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,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,上一年度积分清零,历史积分存档以备党组织和党员查询。具体方法步骤为:
1.个人申报。党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向党支部申报积分,根据情况也可随时申报。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,认真做好记录。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,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。各党委(党总支)要指导每个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台账(格式见附件2),建立支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公示栏或公开榜。
2.组织审核。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,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,可吸收部分群众代表、服务对象参加。
3.积分汇总。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,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积分进行汇总,确定党员年度积分。党员年度积分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,并视情况通过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示。党员、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,可向党支部反映,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,无异议后报党委(党总支)备案;若党员仍有异议,由党委(党总支)进行专项查核认定。
四、结果运用
1.星级评定。根据党员年度积分和一贯表现,每年年末或次年初,党委(党总支)要指导各党支部对参与积分量化管理的党员进行0-5级星级评定,其中五星级党员年度积分不低于90分,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30%;四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9-85分,三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4-80分,二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9-75分,一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4-70分,0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69-60分,60分以下的为“不合格”。每年党员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,各党支部要通过适当形式,及时将每名党员年度得星情况进行公示。各党委(党总支)还要将五星级党员推荐对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,并统一征求纪委机关、教师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意见后,方可确定五星级党员名单。
2.激励奖惩。对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,要大力表彰和宣传,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,党委(党总支)可结合实际探索其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。对星级评定为两星及以下的党员,党委(党总支)要进行警示谈话,安排专人结对帮教,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。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,根据《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4〕21号)要求,稳慎进行组织处置。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、星级评定较高的,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,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附件:
1. 党支部**类党员考评体系(格式)
2. 党支部党员年度表现纪实表(格式)
附件1: **党委(党总支)**党支部在职教职工管理服务类党员考评体系(格式) |
考评标准类型 |
学校指导性考评标准 |
本单位具体考评标准 |
扣分、加分细则 |
政治标准指标 |
广大师生党员要尊崇党章,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 这是“合格党员”的底线要求,如达不到标准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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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(60分) |
在职教职工管理服务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,带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带头推进学科建设,发挥好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职能,带头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带头廉洁自律;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带头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、及时足额交纳党费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、自觉执行党组织决议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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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(40分) |
在职教职工管理服务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要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,带头攻坚克难、敢于担当,带头转变工作作风、改进管理服务工作、提升素质能力,带头落实“双认领”或“双服务”党建项目,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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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一票否决条款:党员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、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、参加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、信仰宗教或者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,实行一票否决,并根据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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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其他党员类型,参照此表样式制定。 2. 2.学生党员量化积分作为评星定级的主要依据;教职工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探索试行,不做硬性要求,由支部委员会掌握积分,可暂不公开,作为党员评星等级的参考依据。 3. 3.每年底,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管理指标和发挥作用指标积分进行汇总,召开民主评议会并最终讨论确定学生党员年度积分。党支部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进行0-5级星级评定,其中五星级党员年度积分不低于90分,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 30%;四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9-85分,三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84-80分,二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9-75分,一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74-70分,0星级党员年度积分得分69-60分,60分以下的为“不合格”。 4. 4.对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,要大力表彰和宣传,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,党委(党总支)可结合实际探索其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。对星级评定为两星及以下的党员,党委(党总支)要进行警示谈话,安排专人结对帮教,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。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,稳慎进行组织处置。 |
附件2: **党委(党总支)**党支部**年度党员表现纪实表(格式)
姓 名 |
积分项目 |
第一学期扣分、加分记录 |
第二学期扣分、加分记录 |
年度积分 |
星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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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标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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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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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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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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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标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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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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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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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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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标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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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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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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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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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标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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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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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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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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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标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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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管理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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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指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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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票否决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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